为建立健全新入职教师培训制度,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,根据《中北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校教发〔2013〕1号),《中北大学本科教学准入制度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校教发〔2013〕2号)文件精神,教师教育发展中心对2018年新入职教师组织实施培训工作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培养目标
帮助新入职教师尽快完成角色转换,树立职业发展目标,明确教师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,掌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的基本能力,能够运用所学理论与方法开展教学研究,为今后的教师生涯奠定良好基础。
二、结业要求
1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认同学校的发展理念和文化。
2、熟悉本科教学各环节的质量要求,知晓学校相关教学制度与教学规范。
3、形成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教育理念,具备教学设计能力、课堂组织能力、教学反思能力。
4、掌握当代大学生的学习心理与认知规律,能够独立进行学情分析。
5、对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模式有初步认知,能够运用互联网工具辅助教学。
6、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步骤。
7、在微格训练中能够完整呈现一个知识点的教学活动组织,能够对他人的教学提出改善建议。
8、对科研工作有初步的规划,知晓项目申报的基本流程,能够完成项目申报书的撰写。
9、通过观摩优秀教师的课堂教学,能够发现并提炼出可学习借鉴之处。
三、学制
基本学制一个学期。经考核合格,颁发证书。若考核达不到结业要求,需重新参加培训与考核,考核仍不合格者,不再聘任教师岗位,实行转岗或解聘。
四、培养模式
1、采取校本培训与在线学习、理论与实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以专题讲授为基础,微格演练为重点,自主学习为辅助,培训流程分为素质拓展、师德师风、管理规范、学术科研、教育理论、教学技能、教学观摩、教学演练等环节。
2、实施助教制度。每位学员由学院聘请一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担任指导教师,学员给指导教师助课,充分发挥传、帮、带作用,具体要求见《中北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校教发〔2013〕1号)。
五、课程结构
培训类型 |
题目 |
素质拓展 |
户外素质拓展训练 |
师德师风 |
教师的专业发展与素养提高 |
观看学校自办节目《师范》 |
高校青年教师师德修养 |
校情校史 |
中北大学办学传统和发展战略 |
管理规范 |
中北大学教学规范与管理制度 |
中北大学人事制度及职称评定规则 |
中北大学科研项目申报及管理制度 |
中北大学财务管理规定、科研仪器采购制度 |
中北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建设 |
中北大学学情概览 |
保密规范 |
学术科研 |
如何写出高质量的基金申请书 |
如何融入团队,如何在团队中找到自己的定位 |
如何做教学研究 |
教学科研互联互通 |
学员自制微视频介绍自己的研究领域 |
教育理念 |
如何把握好一门课 |
高等教育法解读 |
高等教育心理学 |
高等教育教学 |
高校教师创新创业课程教育能力提升 |
教学技能 |
obe视角下教学大纲的解读 |
教学内容中的重点和难点 |
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和教学反思 |
obe理念下的课堂教学 |
教案设计 |
任务驱动下的深度学习 |
学生实习实践过程指导 |
过程性评价促进学生学习 |
工作坊:多媒体课件制作 |
教学示范 |
教学中的对话 |
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示范 |
参与式教学示范 |
参与式教学示范 |
教学演练 |
有效教学结构boppps模组 |
分组演练,学员相互点评,每组进行一次 |
微格训练:分组演练,专家指导,2轮次 |
自主学习 |
教学沙龙:自选参加,不少于3次 |
教师发展网络课堂:自主选学,不少于3次 |
教学观摩:不少于3次 |
六、培训管理
1、为保证培训质量,中心将加强考勤管理,累计病、事假缺课超过20课时者、旷课超过8课时者视同培训不合格,须重新参加培训。统一发放《岗前培训学习手册》,新教师应做好学习笔记,培训结束后统一交回,由教师教育发展中心检查、备案。
2、培训结束后统一考试,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最终成绩以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相结合,综合评定培训成绩,分为合格、不合格,由教师教育发展中心上报山西省教育厅,经认定后统一颁发《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》。
七、相关要求
1、新入职教师参加研习营期间,学院不得安排其他工作,全力保障新教师安心参加培训。
2、请各学院为每名新入职教师配备一名指导教师,新教师在助课和日后的初次授课过程中,指导教师负责对新教师在课程内容、教学设计等方面给予指导。
3、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新入职教师填写登记表(附件1),将本单位参加2018年新教师研习营人员名单汇总(附件2)。
请各学院将新入职教师登记表纸质版、本单位参加研习营人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于9月14日前交至教师教育发展中心(主楼209),电子表格发邮箱。
4.为方便联系,参加此次培训的教师请加入qq群708878711。
教师教育发展中心
2018-9-4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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